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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2014年注册税务师报考指南
◇编辑导语:注册税务师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左右 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 (www.spta.gov.cn) “网上报名” 栏目。

上海市 职业 能力考

上海市注 册税务师 管理中心

沪人考〔20133

关于印发《上海市 2013 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

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》的通知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关于做好 2013 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

作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〔201298 号),现将《上海市 2013 年度

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》印发给你们。请认真做

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。

本通知及相关文件、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

www.spta.gov.cn)和 21 世纪人才网(www.21cnhr.gov.cn)的“考

试动态”栏目内查询和下载。

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

上海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

二○一三年一月十日

2 上海市 2013 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

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

一、报名条件

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(含港澳台居民),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

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:

(一)非经济类、法学类大专毕业后,从事经济、法律工作满 8

年;

(二)经济类、法学类大专毕业后,或非经济类、法学类大学本

科毕业后,从事经济、法律工作满 6 年;

(三)经济类、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,或非经济、法学类第二

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,从事经济、法律工作满 4 年;

(四) 经济类、 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, 或获非经济、

法学类硕士学位后,从事经济、法律工作满 2 年;

(五)获得经济类、法学类硕士学位后,从事经济、法律工作满

1 年;

(六)获得经济类、法学类博士学位;

(七)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

聘了经济、会计、统计、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,或参加全国

统一考试,取得经济、会计、统计、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

者,或取得房地产估价师、造价工程师、注册资产评估师、企业法律

顾问、注册城市规划师、价格鉴证师、国际商务师职(执)业资格,

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 1 年。

以上工作年限截止到 2013 6 30 日。

二、考试时间、科目

3 2013 6 22 9001130 《税法(一)》

13001530 《税法(二)》

16301900 《财务与会计》

2013 6 23 9001130 《税收相关法律》

14001630 《税务代理实务》

三、部分科目免试条件

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、会计、统计、审计、法律等高级

专业技术职务,从事税收工作满 2 年者,可免试《税法(一)》、《税

法(二)》和《财务与会计》三个科目,只参加《税务代理实务》和

《税收相关法律》两个科目的考试,网上报名必须选择级别为“免 3

科” ;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、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《关

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 精神, 2010

年起,凡在 2009 3 31 日前,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

港居民,可免试《财务与会计》一个科目,只参加其余 4 个科目的考

试, 网上报名必须选择级别为“免 1 科”

四、考试成绩有效期限

报考 5 个科目(级别为考全科)的人员须在连续 3 个考试年度内

通过全部考试科目;符合免试条件,报考 4 个科目(级别为免 1 科)

的人员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;符合免试条件,

报考 2 个科目 (级别为免 3 科) 的人员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,

方能获得资格证书。

五、报名方法

(一)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、现场审核、网上缴费的方式

进行。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,方可视为报名成功。关于网上报名操作

流程及相关要求,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的《网上报名指南》。

4 往年在本市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,且报考级别一致的,凭该

考试档案号完成网上报名后,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,无需现场审核。

(二)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22210:0031716:00

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 www.spta.gov.cn “网上报名” 栏目。

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下载打印并保存报名表。

考生网上报名时,本人应牢记报名序号,正确输入报考信息,上

传电子照片(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,照片必须清晰,亮度足

够,jpg 格式,高度 105 210 像素内,宽度 75 150 像素内,大

50KB 以下),电子照片供考生参加考试和制作合格证书使用,请考

生务必按要求上传照片。

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网上报名时选择一个现场审核(咨询)

点,并在规定的时间前往现场办理审核和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手续。审

核(咨询)点选定后不得更改。

(三) 现场审核时间为 2013 3 14 日-3 17 (每天 9:00

11:0013:3016:00),现场审核(咨询)点地址为:

1、上海金国咨询服务有限公司(黄浦区南苏州路 333 号华隆大

21 楼)

审核(咨询)点代码:2915

咨询电话:63231649

2 上海德才教育培训中心 (杨浦区平凉路 1500 3 号楼 216 室,

近宁国路)

审核(咨询)点代码:2803

咨询电话:65701799 65399758 812829

现场审核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、学历、工作年限等进行

审核,请考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,经所在单位人事部

5 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,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,携带报名表、身份证、

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审核(咨询)点办理相关手

续。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,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报名表原件

和其他资料复印件。

外省市考生在既往有效年度通过部分考试科目且在本年度需转

入本市参加考试的,按新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。现场审核时

需提交以上相关资料和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开具的转考证明, 否则往年

成绩无效。

考生应对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

有效性负责,用人单位对考生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报考信息应认真审

核,并对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负责。报名审核后及考试后还将对考生

提交的资料进行抽查复核,对提交信息不实、伪造报名资料及其它以

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,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,将按照《专

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,给予取消考试成绩、

停考、向社会公布等严肃处理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。

(四) 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的人员应于现场审核 24 小时后,

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,在用户登录界面自“查询”入口进入,查询

本人审核情况,对审核通过者,可进行网上缴费。如超过 48 小时未

审核,请考生及时联系审核(咨询)点确认审核事宜。

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 2013 3 20 18:00(建议避开每日

24:00 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),逾期视为放弃报名。考生凭任何一

张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(推荐使用工商银

行、 招商银行) 均可实现网上缴费。 网上支付咨询电话: 4006228888*6

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 (网上缴费信息

和银行卡扣款信息),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、报考信息无误、缴费

6 成功,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。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,缴

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,但一般不会超过 24 小时,请考生不要

急于重复支付划款, 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

付,以免发生错账。

(五)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 2013 6 13 10:006 19

16:00 在本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,逾期视为放弃考试。考生下载准

考证中遇有问题,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,请及时与本

人相应的现场审核(咨询)点联系。

(六)考试报名费每人 10 元,考务费每科目 50 元。

(七)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前往现场审核点领取考试费用收

据。

六、考生须知

考生应考时须携带 2B 铅笔、橡皮、黑色字迹的墨水笔、无声无

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。

《税务代理实务》科目为主观题,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,采用计

算机网络阅卷。考生务必注意:1.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

项(试卷封二)和作答须知(答题卡首页);2.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

作答;3.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。

其余四个科目均为客观题,使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。

七、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

(一)一般在考试后三个月,考生可于本网站进行成绩查询。考

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,考生如有需要,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 30

天内自行下载打印。

(二)领证时间一般为成绩公布后三至四个月,地点为相应审核

(咨询)点。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领证通知或联系审核(咨询)点。

人相应的现场审核(咨询)点联系。

(六)考试报名费每人 10 元,考务费每科目 50 元。

(七)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前往现场审核点领取考试费用收

据。

六、考生须知

考生应考时须携带 2B 铅笔、橡皮、黑色字迹的墨水笔、无声无

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。

《税务代理实务》科目为主观题,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,采用计

算机网络阅卷。考生务必注意:1.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

项(试卷封二)和作答须知(答题卡首页);2.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

作答;3.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。

其余四个科目均为客观题,使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。

七、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

(一)一般在考试后三个月,考生可于本网站进行成绩查询。考

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,考生如有需要,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 30

天内自行下载打印。

(二)领证时间一般为成绩公布后三至四个月,地点为相应审核

(咨询)点。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领证通知或联系审核(咨询)点。

上海市 职业 能力考

上海市注 册税务师 管理中心

沪人考〔20133

关于印发《上海市 2013 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

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》的通知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关于做好 2013 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

作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〔201298 号),现将《上海市 2013 年度

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》印发给你们。请认真做

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。

本通知及相关文件、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

www.spta.gov.cn)和 21 世纪人才网(www.21cnhr.gov.cn)的“考

试动态”栏目内查询和下载。

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

上海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

二○一三年一月十日

2 上海市 2013 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

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

一、报名条件

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(含港澳台居民),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

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:

(一)非经济类、法学类大专毕业后,从事经济、法律工作满 8

年;

(二)经济类、法学类大专毕业后,或非经济类、法学类大学本

科毕业后,从事经济、法律工作满 6 年;

(三)经济类、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,或非经济、法学类第二

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,从事经济、法律工作满 4 年;

(四) 经济类、 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, 或获非经济、

法学类硕士学位后,从事经济、法律工作满 2 年;

(五)获得经济类、法学类硕士学位后,从事经济、法律工作满

1 年;

(六)获得经济类、法学类博士学位;

(七)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

聘了经济、会计、统计、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,或参加全国

统一考试,取得经济、会计、统计、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

者,或取得房地产估价师、造价工程师、注册资产评估师、企业法律

顾问、注册城市规划师、价格鉴证师、国际商务师职(执)业资格,

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 1 年。

以上工作年限截止到 2013 6 30 日。

二、考试时间、科目

3 2013 6 22 9001130 《税法(一)》

13001530 《税法(二)》

16301900 《财务与会计》

2013 6 23 9001130 《税收相关法律》

14001630 《税务代理实务》

三、部分科目免试条件

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、会计、统计、审计、法律等高级

专业技术职务,从事税收工作满 2 年者,可免试《税法(一)》、《税

法(二)》和《财务与会计》三个科目,只参加《税务代理实务》和

《税收相关法律》两个科目的考试,网上报名必须选择级别为“免 3

科” ;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、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《关

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 精神, 2010

年起,凡在 2009 3 31 日前,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

港居民,可免试《财务与会计》一个科目,只参加其余 4 个科目的考

试, 网上报名必须选择级别为“免 1 科”

四、考试成绩有效期限

报考 5 个科目(级别为考全科)的人员须在连续 3 个考试年度内

通过全部考试科目;符合免试条件,报考 4 个科目(级别为免 1 科)

的人员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;符合免试条件,

报考 2 个科目 (级别为免 3 科) 的人员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,

方能获得资格证书。

五、报名方法

(一)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、现场审核、网上缴费的方式

进行。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,方可视为报名成功。关于网上报名操作

流程及相关要求,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的《网上报名指南》。

4 往年在本市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,且报考级别一致的,凭该

考试档案号完成网上报名后,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,无需现场审核。

(二)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22210:0031716:00

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 www.spta.gov.cn “网上报名” 栏目。

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下载打印并保存报名表。

考生网上报名时,本人应牢记报名序号,正确输入报考信息,上

传电子照片(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,照片必须清晰,亮度足

够,jpg 格式,高度 105 210 像素内,宽度 75 150 像素内,大

50KB 以下),电子照片供考生参加考试和制作合格证书使用,请考

生务必按要求上传照片。

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网上报名时选择一个现场审核(咨询)

点,并在规定的时间前往现场办理审核和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手续。审

核(咨询)点选定后不得更改。

(三) 现场审核时间为 2013 3 14 日-3 17 (每天 9:00

11:0013:3016:00),现场审核(咨询)点地址为:

1、上海金国咨询服务有限公司(黄浦区南苏州路 333 号华隆大

21 楼)

审核(咨询)点代码:2915

咨询电话:63231649

2 上海德才教育培训中心 (杨浦区平凉路 1500 3 号楼 216 室,

近宁国路)

审核(咨询)点代码:2803

咨询电话:65701799 65399758 812829

现场审核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、学历、工作年限等进行

审核,请考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,经所在单位人事部

5 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,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,携带报名表、身份证、

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审核(咨询)点办理相关手

续。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,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报名表原件

和其他资料复印件。

外省市考生在既往有效年度通过部分考试科目且在本年度需转

入本市参加考试的,按新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。现场审核时

需提交以上相关资料和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开具的转考证明, 否则往年

成绩无效。

考生应对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

有效性负责,用人单位对考生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报考信息应认真审

核,并对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负责。报名审核后及考试后还将对考生

提交的资料进行抽查复核,对提交信息不实、伪造报名资料及其它以

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,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,将按照《专

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,给予取消考试成绩、

停考、向社会公布等严肃处理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。

(四) 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的人员应于现场审核 24 小时后,

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,在用户登录界面自“查询”入口进入,查询

本人审核情况,对审核通过者,可进行网上缴费。如超过 48 小时未

审核,请考生及时联系审核(咨询)点确认审核事宜。

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 2013 3 20 18:00(建议避开每日

24:00 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),逾期视为放弃报名。考生凭任何一

张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(推荐使用工商银

行、 招商银行) 均可实现网上缴费。 网上支付咨询电话: 4006228888*6

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 (网上缴费信息

和银行卡扣款信息),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、报考信息无误、缴费

6 成功,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。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,缴

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,但一般不会超过 24 小时,请考生不要

急于重复支付划款, 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

付,以免发生错账。

(五)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 2013 6 13 10:006 19

16:00 在本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,逾期视为放弃考试。考生下载准

考证中遇有问题,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,请及时与本

人相应的现场审核(咨询)点联系。

(六)考试报名费每人 10 元,考务费每科目 50 元。

(七)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前往现场审核点领取考试费用收

据。

六、考生须知

考生应考时须携带 2B 铅笔、橡皮、黑色字迹的墨水笔、无声无

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。

《税务代理实务》科目为主观题,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,采用计

算机网络阅卷。考生务必注意:1.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

项(试卷封二)和作答须知(答题卡首页);2.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

作答;3.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。

其余四个科目均为客观题,使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。

七、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

(一)一般在考试后三个月,考生可于本网站进行成绩查询。考

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,考生如有需要,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 30

天内自行下载打印。

(二)领证时间一般为成绩公布后三至四个月,地点为相应审核

(咨询)点。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领证通知或联系审核(咨询)点。

人相应的现场审核(咨询)点联系。

(六)考试报名费每人 10 元,考务费每科目 50 元。

(七)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前往现场审核点领取考试费用收

据。

六、考生须知

考生应考时须携带 2B 铅笔、橡皮、黑色字迹的墨水笔、无声无

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。

《税务代理实务》科目为主观题,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,采用计

算机网络阅卷。考生务必注意:1.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

项(试卷封二)和作答须知(答题卡首页);2.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

作答;3.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。

其余四个科目均为客观题,使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。

七、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

(一)一般在考试后三个月,考生可于本网站进行成绩查询。考

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,考生如有需要,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 30

天内自行下载打印。

(二)领证时间一般为成绩公布后三至四个月,地点为相应审核

(咨询)点。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领证通知或联系审核(咨询)点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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